2021年5月19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度尼西亞、韓國和泰國的鄰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其中建議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的反傾銷稅為40.08美元/公噸。
發(fā)布時間:
2021
-
05
-
27
瀏覽次數:25
2021年5月15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泰國和越南的光伏電池及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to modules or panels)發(fā)起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7月~2020年12月(18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及傾銷調查期。
發(fā)布時間:
2021
-
05
-
19
瀏覽次數:31
2021年5月12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歐盟、日本和俄羅斯的丁腈橡膠(Acrylonitrile Butadiene Rubber)作出反傾銷終裁,建議對中國、歐盟、日本和俄羅斯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進口商品報關價(landed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價)與最低限價的差額部分,中國出口企業(yè)為2086.78美元/公噸。液態(tài)丁腈橡膠、乳膠丁腈橡膠、粉末丁腈橡膠和羧化丁腈橡膠不適用本案反傾銷措施。2020年5月26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歐盟、日本和俄羅斯的丁腈橡膠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發(fā)布時間:
2021
-
05
-
15
瀏覽次數:39
2021年5月3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乙酰乙酸甲酯(Methyl Acetoacetate)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建議繼續(xù)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對生產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征收0.277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對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征收0.404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 2015年1月 7日,印度對原產于美國和中國的乙酰乙酸甲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6年5月31日,印度開始對中國和美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分別為0.277~0.404美元/千克和0.243~0.293美元/千克。2020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乙酰乙酸甲酯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發(fā)布時間:
2021
-
05
-
07
瀏覽次數:42
2021年4月27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fā)布公告稱,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1月28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作出的反傾銷終裁結果,決定自本公告發(fā)布于官方公報之日起對中國涉案產品正式征收反傾銷稅,稅額為4.89美元/千克的最低限價與進口商品報關價(前提是低于最低限價)的差額部分。該措施有效期為5年,自2020年6月9日起生效。
發(fā)布時間:
2021
-
04
-
30
瀏覽次數:22